我咋觉得有些人好奇怪,离婚了,做了10多年的家人,非的老死不相往来才是对的?人家又没伤害你,离婚不是两个成年人不想再继续而已吗?干嘛整的好像其他人也得罪自己了?我只是不想跟我前夫过。两个人选择离婚共同把孩子扶养长大就好。他姐和他嫂子我们是经常有联系的,聊聊孩子,他姐在门诊上班,我有什么也很帮忙也很照顾我娃。我自己觉得没什么不妥。包括我的前家公前段时间过了我也随了份礼。偶尔去接大的过来,看到前家婆也是叫妈,老人家都一把年纪了。以前也没住一起过,但是从不啰嗦我们的事,也帮我带过孩子,恩还是要记得的呀。我觉得没啥,而且我又没再婚,我是自由的。当然我们从没想过复婚。都各过各的生活。只是我尊重我的过去。不认同离婚了就把曾经全抹点。一码归一吧。大家怎么看?
得闲聊聊离婚后,跟过去相关的前夫亲戚也得老死不相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