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今秋非起始年级“民转公”即将开始

劫中劫 1041 字 10个月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关于做好 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 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现就我区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民转公”工作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一)坚持自愿原则。坚持“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选报学校。(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报名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二、适用对象必须是2023年春季学期就读我区(含市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非毕业班,且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1.惠城区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内户籍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3.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外户籍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及惠城区居住证。(惠城区社保、惠城区居住证时长要求是: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累计满6个月。)三、工作流程(一)网上申报请家长务必于8月12日上午9:00至8月13日下午18:00期间,通过手机微信识别二维码或登录“惠上学”平台进行学位申报。每位适龄儿童可申报一所公办学校,一经申报成功不可更改学校。可填报的公办学校及年级详见《惠城区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民转公”学位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特征码,特征码是查询核验结果、摇号录取及报名注册的凭证,申请人须妥善保存。“惠上学”小程序二维码(二)学校现场初审。8月15日至8月16日家长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到志愿学校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学校进行现场初审。(1)所有申请人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2)所有申请人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3)适龄儿童为惠城区外户籍的均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惠城区社保清单(可通过“粤省事”查询、打印,详见附件2《打印社保清单操作指南》);(4)适龄儿童为惠城区外户籍,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外户籍的还须提供:惠城区有效居住证或居住办理回执。(具体须提供的证件请根据适用对象类型要求准备。惠城区社保、惠城区居住证时长要求是: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累计满6个月。)(三)学校录入系统。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录入申报系统并打印《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核对学校打印的信息表无误后签名确认并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以备查。(四)职能部门核验申报材料8月16日至8月22日核验材料。区教育局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核验。(五)公布审核情况并接受复核申请初定8月24日(可能视职能部门审核情况调整),申请人凭特征码在“hzschool惠上学”小程序查询审核情况。对审核有异议的,可于8月26日到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六)摇号录取1.采用直接录取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提供的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时,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摇号时间8月27日。2.对直接录取和摇号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进行调剂和补录。(七)公布录取结果8月28日,通过“惠上学”平台反馈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并由各录取学校公示。(八)办理入学手续8月29日,申请人凭特征码,持被录取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四、有关说明(一)需要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摇号地点暂定在区教育局2楼会议室。(二)工作监督:邀请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学生家长代表若干名、学校代表全程参与此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并对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录像。(三)特别提醒:因公办学校是按适龄儿童户籍学区划片招生,转入公办学校后,如入读七年级时仍未迁入户籍,则只能按非户籍生相关政策入读(即通过积分申请公办学校,或申请民办学校),请各位家长知悉。附件:惠城区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民转公”学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