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宗!罚5万!

■魔■ 3696 字 8个月前

惠城区马安镇某花园住宅小区

有公司占用公用区域违规建停车场

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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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惠州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对一例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建设停车场并用于经营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这是全市首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私设停车场被依法查处的案件。

根据市民信访投诉线索,5月26日,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惠城区马安镇某花园住宅小区商业广场临时停车场进行线索核查,发现惠州市某商业运营公司在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未经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擅自占用广场、绿地用于经营停车场的行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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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今年4月的检查中,就有发现位于江北的锦源国际小区等多个物业存在违规私设停车场的行为。并在当时已经将线索移交市交通执法、惠城区城管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
实际上一直以来,相关部门都有对应的行动来对违规私设停车场的行为进行整治。
无论是物业或者第三方公司,希望未来违规私设停车场的行为能够越来越少!

资料综合 丨惠民城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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