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星期日,休息日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放松一下,一家人一起买菜做饭,享受天伦之乐。可惜我这个星期日的天伦之乐给仲恺交警大队的罚单冲击得七零八落。事情是这样的,每个星期日,我们都会到惠环市场买菜,我们上班族也只有星期日才有空。昨天上午十点左右,我到惠环市场,由于比较晚了,车辆比较少,我找了一个靠近惠环市场大门的位置停好(由于买菜回到家后才发觉给仲恺大队交警贴了罚单,所以当时没拍照)。买菜共花了二十分钟左右,由于是 上午十点,过了买菜高峰期,当时靠在路边停放的车辆不到十台车,加上惠环市场门前的路也不是主干道,所以没有影响到道路通行。虽然我停在路边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但我并未影响道路通行,属于情节轻微。
目前的惠环市场是属于临时安置,所以惠环市场的停车场很小,就是停放几百个商户的工作货车都不够位,何况我们外来买菜的车辆。
如果我们买菜的外来车辆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停在路边,都要抄罚单。那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不可以在惠环市场买菜,那我又问仲恺交警大队,仲恺区政府为什么把惠环市场临时安置在这里?
问:一,国家三令五申,交警部门执法对于情节轻微的,于教育为主。
二,目前的经济环境,不管是国家还是我们市民,都倍感压力。国家也不断出新政策来刺激经济,引导市民消费。
三,如果大家都怕交警的罚单而不去惠环市场买菜,对于惠环市场的几百个商家是不公平的,影响的恐怕也不止这几百个商家后面的家庭。 我想政府部门也非常不愿意看到的。
在这里请各位网友理性踊跃发言讨论,也请仲恺交警大队发言,最好有抄罚单当时的道路视频截图,看当时是否影响道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