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经四小区居民研讨,对环评方案及建设单位第三次环保公示有如下意见

西柚_a8lRa 1693 字 2023-12-03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惠州市小金口四个小区的业主,分别来自于金裕星河丹堤、中海锦宸花园、领地兰台府、保利香槟花园(以下简称我们或四小区)。

此次留言(来信)主要投诉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工程-K0+150.6~K3+120段环评方案。

经四小区居民研讨,对环评方案及建设单位第三次环保公示有如下意见:

一、质疑程序合法合规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区政府、惠城区公安局、小金口街道办事处、市交投集团、惠湾公司等单位(以下均称相关单位),以讨论见面会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单方面形成的方案,无视沿线居民对扰民、安全、环保、宜居等一系列反馈意见,见面会之后的相关单位商议结果,根本未告知四小区居民,直接在见面会后第二天在市交投集团网站,以公告形式上传展示建设单位第三次环评公示,公示内容未体现我们反馈的诉求,所谓见面会根本就只是上瞒下欺、形式主义的一个流程而已。

即使是这所谓的第三次环评公示,也极其糊弄人,前期竟未添加联系方式和公示时间,后经业主代表们连续争取三天才补充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我们严重质疑,所谓的见面会安排是否属于诱骗公众配合参与,只为了让原本利国利民的流程满足相关单位的合规要求,且在人为设置公众参与障碍。

公示文件《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工程-K0+150.6~K3+120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中,在四小区的征求意见稿现场张贴公示照片,属于自导自演严重弄虚做假,经多方核实、再三确认,四小区的物业及业主均无人曾见过这份张贴的公示,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张贴人员在拍完照片后,就撕掉了这份胶水未干的纸张!

二、质疑建设单位单方面形成的声屏障方案:所谓声屏障的总长度太短,穿越四个小区却仅设置了1650米的声屏障长度,仅仅覆盖居民楼,噪音源与居民楼仍近在咫尺,形式大于实际,减噪效果极其有限;框架式封闭声屏障顶开口、侧开口,让隔音效果流于形式,更是形成了“狭管效应”,噪音不减反增;直立声屏障、LHT-4型声屏障、倒L型声屏障将噪音反弹至紧贴高速的居民楼,让降噪效果大打折扣;高架桥共振带来了穿透力更强的低频噪音等等,诸如以上问题,相关单位竟避重就轻,甚至避而不谈!

除此之外,体育路收费站居然被设置在居民楼群极其密集的狭小空间内,必将会带来交通拥堵、安全及噪音等重大隐患。

三、该环评报告未体现惠霞复合廊道的远期噪音严重性,涉嫌将惠霞复合廊道的远期影响报告技术性拆分公示,涉嫌欺瞒公众特别是沿线居民。20220622《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惠霞高速公路预留城市轨道布设空间的函》、20230322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惠州市2023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均显示,惠霞高速汤泉段高速高架桥的中间,还预留了轨道交道高架桥,可以预想到,高速行驶的各类车辆,会给线路走向相同的多个桥面带来穿透力多次叠加的超强低频共振噪音,请问规划单位可曾站在沿线居民的立场,换位考虑过吗???

四、质疑建设单位第三次环评公告中的噪音评估:《202309答复意见书(交通局)》以及惠州市交通局党组成员施为学接待我们四个小区业主代表时,均表明是以红绿灯多的金龙大道(限速60公里)、三环北路(限速60公里)、惠博大道(限速80公里)等市政道路噪音,来做高速高架桥降噪优化的背景参考,简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谬!这种以低标准做测试所形成的环评报告和降噪方案,竟想应用于本该高标配降噪方案的高速高架桥上,毫无可比性、毫无参考性,我们严重质疑该报告的公正性、可行性!

更何况,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即使是三环北路,也有市民20230317投诉大货车噪音严重,详情见:

综上,我们坚决反对项目方的声屏障降噪方案,对环评中的参考标的、过程、结论的真实性提出严重质疑,这是一份以只为环评结果而东拼西凑论据的环评报告。我们提出了汤泉段不建、改道、下沉等建议,均被项目方以各种理由搪塞回绝,惠州西湖能建湖底隧道,汤泉段下沉却莫名地“担心”排涝,真的是搞笑!

希望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环评的各项规范要求,寻找同时具有高速高架桥+轨道交通高架桥的复合廊道,且距离仅30米的若干个居民楼房区,以此为样本做噪音测试,重新进行环评工作,然后召开专家、汤泉段四小区一起参加大型听证会,主动化解群众矛盾,而不是坐在办公室纸上谈兵,紧接着召开见面会通知糊弄持反对意见的群众。

沿线居民要求高速建设不影响全体居住环境,而不是只影响小部分居住环境。建设单位应结合周边已落成小区的城市规划,综合考虑小区宜居、交通便利等要点,形成合理方案,比如不建、改道、下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