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本健身(会展中心店)在2023年5月底试营业前就开始广泛宣传本店环境多宽多大,设有1000平室内恒温游泳池,在开业期间发出红头文件极力宣传,前398名首年免费健身。再问询店长是否真有游泳池后表示如没有游泳池可全额退款,承诺游泳池将在七八月份完工,办理后两个月再问游泳池建地还未下来,后续听闻股东撤了一大半,并且拖欠销售员工资,导致大部分销售愤恨离职。
换了一任店长后对接沟通,承诺一个时间一定解决全额退款,后该店长又被换掉。之前承诺完全无效,对接了新的一个雷经理只了解情况不解决事情,答应反馈上面领导给回复,一直以在忙为由不回消息不接电话,迟迟未给出合理的方案。健身房处理事情,对待客户的行为令人发指。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营业,试问惠州相关部门对于虚假宣传,夸大服务的销售模式而言,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投诉过相关部门,协调的结果就是反应给上面领导无后文。难道商家的经营损失就应该由消费者买单吗?
不知是否有高人能指点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