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规范幼儿园收费,惠城区教育局发布温馨提示!

劫中劫 292 字 2023-12-28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抵制不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广大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缴费。

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请您关注幼儿园收费公示栏,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内容。在交纳费用时,请您仔细核对收费明细,确保所交费用与公示内容一致。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幼儿园咨询,并要求提供合理解释。

坚决抵制不规范收费。

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在开学报名时统一依法依规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跨学年预收。请您自觉抵制各种折扣和优惠预存等宣传诱惑,不跨学期预交费用,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向家长另行收取活动费用,如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亲子班等,请您抵制相关的隐性收费和不规范收费的行为。

惠城区教育局将会同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将不断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管理与监督力度,努力保障家长的合法权益。广大家长如果发现幼儿园有违规收费现象,请您向我局相关部门积极反映。

举报监督电话:0752-2677408。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