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人:Nono (游客)
我是惠州市中心医院的护士,今年按照聘任年限我到时间可以聘任高一级职称了,医院发了关于聘任的新文件规定,护理部说所有怀孕休过产假的不能减免一年的工作量和夜班,就算因为休了产假也要有和没有生育的同事们一样的工作量和夜班数。可是上年的文件里标注怀孕休产假的可以减免一年夜班,今年却取消了这一条。这与国家大力提倡生育3胎的倡导完全违背,按照医院的说法,生一个孩子就推迟一年聘任,那试问还有谁愿意生多胎?生孩子竟会妨碍自己的职业晋升之路?这样看来,一个孩子都不生的医护人员才能在医院晋升得快了?医院的聘任规定与国家提倡生育的倡导完全相反!生育孩子是天经地义的,因为生孩子要推迟一年聘任,推迟一年享受相应的待遇,这是不公平的,这是对生了孩子的妇女的职场歧视,医院这样的规定与操作,请问谁还敢生二胎三胎?医院这边还表示如果不生孩子就不会影响晋升,生孩子是个人选择,既然选择了生育就要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