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在工作地东莞城市诉求平台上两发两个投诉,预感离被请喝茶不久了。
作为小文,也发出来给大家作为茶余饭后。
一是投诉机动车道出现大坑洼,长期不予及时维修,造成我5月1日刚更换的汽车新轮胎受损,诉求尽快修复路面及赔偿我的轮胎费用。结果对方发来要我补充车牌号码的信息,我怕被精准对待,没有去补充。当然,如果对方真要精准,通过我发出诉求的IP或是手机号,也是立即可以查询到的。
二是刚刚熬夜新出炉的投诉,内容如下:
4月初开始,因事需每天走路穿行东莞寮步汽车城二号路,从寮城中路至香市路这段北侧人行道,往返基本两个月了,每天阻塞情况基本一样。步行可谓艰辛且险象环生:1、吉利兴隆4S店对面道板,长期停放挂号牌或没挂号牌的吉利燃油汽车,把整条人行道完全占据,行人要不就是走下机动车道要不就是踏入人造绿草;2、志诚君通别克4S店靠小河道板,展板倾倒、铁架、压石条占据半条人行道,严重存在安全隐患,4S店长期放任摆烂,毫无担当;3、理想4S店外侧靠二号路道板上车辆停放、“现金收车”等基本占用道板;4、比亚迪方程豹、汇天源起亚4S这段至别克4S店这段,经常有救援车辆直接开上道板横向停放,行人根本无法通行,只能走靠近分道线的机动车道才能通行。
诉求类型,在举报与投诉中权衡,最终仍是选择“投诉”类。既是投诉停放人、责任企业,更是要投诉城市道路管理的行政机关,因只有主管行政机关长期的漠视、放任与失职,才会让这种现象成为“正常存在”。题目本来是想好的了,无奈系统设置限制20字:我愿意继续卑微如蝼蚁,但请“你”的管理水平不要仍是这么“low”。
汽车城停车位非常紧张,大部分分销商企业可能不让公司员工的车辆停放在自己有限的停车位内,员工车辆停放机动车路侧,可能作为一种权宜管理,我是能够理解。但有些分销商把试驾车或全新车辆横向停放人行通道、或是企业员工把自己的通勤车辆乱停放,完全不给步行的人留容身通行的空间,确实是非常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