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跟工厂垃圾与工业垃圾混放影响环境保护的道歉

微信发帖 197 字 10个月前

发帖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五月二十日,我工厂刚刚搬迁来此,由于我工厂工人把生活垃圾和工厂生产的垃圾混放,出现了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工厂的管理问题,发生这事后,我全力整改,但是,对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事实,性质,情节,我没有异议,我深感愧疚。我诚恳地接受和严格地执行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工厂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2: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3: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 做环境保护的良心当事人。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雅妮圣诞工艺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