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用途!
不得擅自处置或占用属于业主共有的区域和设施!
如有违反,可以向辖区城管队进行投诉举报!
【以案释法】擅自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搭建铁皮房,拆!
基本案情
惠东县城管执法局接群众投诉举报,在辖区内有人占用公共区域违法搭建铁皮房。经执法人员联合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小区业主在公共区域搭建了铁皮房,占地面积为15平方米。执法人员向违建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阐明了私搭乱建和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分行为的危害性及违法性,并告知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向违建业主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
处理结果
当事人未按要求自行改正,惠东县城管执法局会同街道对搭建的铁皮房依法进行拆除,消除占用公共地方的违法状态。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为业主共同所有,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都无权私自占用,良好的社区环境需要大家每一个人的努力,千万不能因一己之私而损公共利益,触碰法律底线。
普法小贴士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