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5年的,12年的婚姻,2个孩子,我提的离婚,原因是男方性取向问题,婚姻为无性婚姻。有人提出疑问:无性婚姻如何有孩子?大家可以自行搜索一下“无性婚姻”的定义。还有人问:怎么拖了那么久才离婚?一方面是因为年少无知,好骗,也很传统;另一方面是因为有了孩子,有了软肋,思虑更多;另外,对方也一直不同意离婚。
我在这段婚姻中,经历了“幸福甜蜜”的假象、发现真相的“歇斯底里”,再到现在的“心如止水”。我时常对自己说:没必要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所以对他,我没有“恨”,只怪自己太单纯。
选择了离婚是对孩子的亏欠,不离婚也感觉亏欠孩子。衡量了利弊,还是坚定了离婚。我不想孩子们在没有爱的家庭氛围中成长,这也许会让孩子们失去爱的能力。我想教会孩子们勇于直面自己的内心和感受。遇到了预料之外的变化,要能积极地调整自己的状态来适应变化。
我有一份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们的工作,孩子们的生活品质并未受到我和他们爸爸婚姻关系结束的影响。我带着孩子们和姥姥姥爷一起生活,一切也是井然有序。
我仍然想追求自己的幸福,想让孩子们看看幸福生活的模样。曾经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姐妹的描述,很是喜欢她这种状态:男女双方都离异带小孩,各自照顾好各自的孩子,有空的时候约会,时常交流和联系,能够体谅和理解对方,相爱。等到孩子们长大了,两人感觉还是不错的话可以考虑领证。
在奔4的年龄敢于提出离婚的女人,都是勇敢的。选择两个孩子跟着自己的,都是有责任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