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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
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
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
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限制
还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了具体规定
其中
取消需出示户口簿的要求
这条改变冲上热搜第一
引发了网友广泛关注和讨论
在现行2003版《婚姻登记条例》中,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出示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而此次发布的修订草案,删除了“户口簿”的规定。对于取消结婚登记需要户口簿,不少网友在评论里吵翻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对此改变持赞同态度,认为不仅是服务流程优化了,而且对于异地务工的人来说,结婚更加方便。
市民 利先生
有的情侣领证要找父母拿户口簿,要是他们证件不在当地,或者父母也不在当地的,拿户口簿就没那么方便。
部分市民则认为,取消户口簿虽然便利,但婚姻大事还是跟父母商量清楚比较好。
市民 贺女士
在中国传统婚姻中,父母一般都会过滤一下,毕竟对于婚姻家庭生活他们更有经验。从某些角度来讲,征求过父母的意见还是有正面意义的。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在修订草案未通过前,市民办理结婚登记仍然需要提供户口簿,一方面是因为户口簿上有“婚姻状况”的登记情况,可以防止重婚等;另一方面,户口簿作为有效核验登记人身份信息的手段之一,可以防止冒名顶替。
除了取消结婚、离婚登记需要户口簿的限制,这份征求意见稿,还取消了结婚、离婚登记的地域限制,同时结合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相关内容,另外,征求意见稿提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对于这份草案,市民如有意见,可在9月11日前提交。
可通过三种方式向民政部反馈
对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
根据民政部要求,《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当前进行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登录民政部网站(网址:www.mca.gov.cn),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征求意见”栏),点击《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请注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