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改商用,消防不验收,投诉也无门!

惠州公民2024 677 字 8个月前

7月伊始,多次通过惠州市12345市民专线平台向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投诉小金口街道长春西街57号、小金口街道惠州大道小金口段466号、小金口街道兴隆西二街13号违法经营问题一直未依法处进行处置,至今依旧违法营业中。

根据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针对本人在惠州市12345市民专线投诉的回复情况,已证实上述违法经营场所存在如下违法问题:

1、小金口街道长春西街57号、小金口街道惠州大道小金口段466号、小金口街道兴隆西二街13号属于工业/住宅用地,而并非商业用地,现今改为商业用于商业经营,属于违法建筑。

2、小金口街道长春西街57号、小金口街道惠州大道小金口段466号、小金口街道兴隆西二街13号经营范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正式营业前却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相关规定,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

3、工业/住宅用地在未完成用地性质变更的情况下用于商业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投诉多次,相关部门都是敷衍了事!难道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难得只是针对一些特定的人和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