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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车闯红灯、挤占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也随处可见,为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8月21日,惠州市公安局召开了《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美团骑手、退休人员等组成的10名听证代表,针对电动自行车通行、停放、充电和细化处罚尺度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今年6月13日,我市发布《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详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禁止非法加装、以及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等管理措施。这次召开的听证会,就是要广泛、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对《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听证。
在听证会现场,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安全驾驶,成为听证代表关注的焦点。
人大代表 钟英红
内容增加一点,不得逆向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要遵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也要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同时也禁止在机动车道或者是在消防通道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
针对部分从业人员的用车特殊性及安全需求,有听证代表建议,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的灵活化制度。对于速度及续航超标的电动车,应将其纳入机动车上牌管理体系中,通过明确分类与严格管理,来规范并约束驾驶员的行为。
社会组织代表 魏国高
全国性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比较严苛的,速度卡在25公里,重量55公斤,基本上有些续航达不到 ,电池的容量就会加大一点,导致超标。但是如果在两轮的轻便摩托放开,这个速度是25到49之间的,基本上很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都要登记上牌,考轻便电动车驾照。
此外,相较于此前公布的《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也做出了一些调整,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罚。
接下来,公安部门将尽快梳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优化完善《办法》,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实施。
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存在“量大面广”情况,安全问题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接下来,惠州公安交警部门将尽快梳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立足惠州交通实际和市民出行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办法》,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