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荷兰小城友润物业不作为,高空抛物不承担责任,消防公共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事情起因:车停在停车区,拳头大的鹅卵石从住户高空砸到车顶天窗,砸坏玻璃,找物业处理,物业不作为不承担责任,车刚停不到半小时,就发生这样的事情。幸好是车子,若是砸到人,那后果就不堪设想啰,就这样消防安全存在那么大的安全隐患,就没人管吗?物业是摆设吗?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那么渺小吗?物业不作为和协商赔偿那小区收的停车费,管理费等等费用来养狗的吗?真的有点可笑至极了!在住的业主们也要考虑一下该不该交这所谓的物业费哦!交了能保证你好什么?
希望有关部门管管吧,让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一个合理说法吧。
请各位评评理吧!感谢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