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小区单元有一户业主是住顶楼的,当时开发商为了顶楼比较好卖,买顶楼的户型就会赠送一个阁楼。现在这户业主向小区物业申请,说他家的阁楼屋顶斜屋面出现渗水需要维修,申请使用整个单元的维修基金来修。我个人认为:1.阁楼既然是赠送的,当然不在房产证标明的面积范围内,那么阁楼也就没有按照房屋面积缴纳维修基金(该问题我问过跟他同一个户型的业主,是没有算入房屋面积的);2.阁楼是赠送面积,是他家里人单独使用的并没有像其他公共区域一样开放给单元其他户主使用的,那么就是属于他个人的东西不属于公共的;3.既然是你的私有财产,你有什么凭据有什么权利动用到维修基金呢?物业的答复是如果整个单元超过2/3的业主同意那么他就可以使用维修基金来维修这个渗水的部位。就该问题我也咨询过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答复是这种情况属实的话就是个人的不是公共的是不用支配维修基金的。我想说的是,这个并不是金额费用的多少,而是需要分清楚是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如果说是整个单元的外墙渗水,电梯损坏或瓷砖掉落的情况,那么肯定是公共部位受损要用到维修基金来维修了,这整个单元的业主都责无旁贷的。我想请问各位西友们,若你也是这个单元的业主之一,你们觉得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呢?是签名同意给这户业主用维修基金来维修属于他个人的东西呢?还是签名不同意要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呢?
买房赠送的阁楼渗水了到底由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