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圳花园业主大会电子投票选了新物业,原物业竟拒绝退场!

天鹅芳菲 329 字 2023-05-22

这又发生了什么?2023年3月21日,业主在惠州民意直通车向市住建局提了“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成功,旧物业拒不退出”为题的投诉信。投诉内容大概如下:2022年12月14日至21日,小区通过电子投票召开了业主大会,选聘万科物业获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后历时了3个月多月多次协调,原物业(海伦堡物业)仍拒撤场。故来信请求主管部门对原物业进行处罚,并强制清退原物业!上图为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业主大会表决公告2023年4月14日,大亚湾房管局回复称,海伦堡物业对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程序及合法性等问题提出质疑并引发投诉,认为新物业的选聘是无效行为,我局联合街道办一直在调处中。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之规定,物业企业未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退场的,执法部门将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物业企业进行处罚。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关注执法部门的执法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