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从2022年5月至今一年多时间都在向纪委、惠州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举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中洲天御花园二期15栋1单元704业主拆除公共防火墙和防火门,造成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隐患。请求恢复防火墙和防火门保障公共安全。在各有关单位一年多时间努力的执法下,结果是没有进行恢复。本人多次向危害公共安全的704业主理论,但对方藐视执法权威,表示没经他允许,执法人员就不能执法,并声称他已打点好,坚决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不肯进行恢复。时至今日,实际情况如他所说,没有一个单位能够处理该火灾隐患事件!究竟公共防火墙和防火门可以随意拆除?还是随意拆除公共防火墙和防火门造成火灾隐患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管理范围?或是公职人员存在有不作为及704业主所说的情况等等?此事,我相信国家,相信公职人员,再次请求有关单位介入处理实质解决,恢复公共防火墙和防火门,减少火灾事故隐患。请求领导明察并给予回复,让广大网友明白公共防火墙和防火门是否可以随意拆除!